師生服務項目辦事指南
(參考版)
發布日期: 年 月 日 實施日期: 年 月 日
浙江藝術職業學院
學生申請轉專業辦理指南
一、適用對象
學校學生
二、辦理依據
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浙江省普通高校學生轉專業的指導意見》(浙教高教〔2012〕165號)精神,符合《浙江藝術職業學院學生管理規定》(浙藝職院〔2017〕157號)和《浙江藝術職業學院轉專業實施辦法》(浙藝職院〔2016〕146號)要求的在校學生,可提出轉專業申請。
三、申請資格
辦理轉專業前,學生需了解《浙江藝術職業學院轉專業實施辦法》中“轉專業的申請資格”“申請時間”“辦理程序”等條款。符合下列1-4條件之一即可申請。
1.高職新生入學報到指定日起的兩周內,可按錄取專業分數線提出由高分專業轉入低分專業的申請(提前招生的高職新生除外),逾期不再辦理。
2.高職新生可在第一學年每學期的第14、15周申請轉專業。
3.未受處分的五年一貫製學生可在第一和第二學年每學期的第14、15周申請轉專業。
4.“3+2”學製的學生進入高職階段後,申請轉專業的時間為大一第一學期入學後兩周內,逾期不再辦理。
5.五年一貫製、“3+2”學製的學生不得跨專業大類轉專業。
四、辦理部門、具體地點及聯係電話
1.教務處,1217室,87150056
2.相關教學係,係辦公室
五、辦理程序
1.學生填寫《浙江藝術職業學院轉專業報名申請表》,提交至所就讀係(轉出係)辦公室。
2.學生所就讀係(轉出係)受理,並進行資格審查;通過審查的申請表彙至教務處接受。
3.教務處聯係轉入專業所在係對學生組織主幹課程考核。
4.教務處審核考核結果,通過後公示3天。
5.學校審批發文,學生換發新學生證。
六、申請材料目錄
材料形式 |
材料詳細要求 |
必要性 及描述 |
材料出具單位 |
備注 |
|
浙江藝術職業學院轉專業報名申請表 |
紙質表格 |
a4紙 |
必要 |
網上下載 |
七、辦理簡要流程圖
學生本人申請——所就讀係(轉出係)受理、資格審查——教務處安排轉入專業考核——教務處審核考核結果——學校審批發文
八、辦結時限
法定時限:15個工作日
九、申請人到辦事現場次數
1次,學生向所就讀係(轉出係)現場遞交書麵申請材料。
十、相關材料下載地址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