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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藝術職業學院教案管理辦法
作者:教務處 來源:本站原創 發布時間:2006-09-20 瀏覽:11150

浙江藝術職業學院教案管理辦法

教案是教師依據教學大綱、授課計劃的要求和教材內容,結合個人教學實踐和學生實際所設計、編寫的授課實施方案,是教師組織課堂教學的必要依據,是教學科學性與藝術性的體現。為了不斷推進課程改革,全麵提高課堂教學質量,規範教學進程,根據高等藝術教育的特點,結合我院教學工作的具體情況,特製定本辦法。

一、教案的編寫

教案要根據學期授課計劃所確定的教學時段及教學內容撰寫,要防止教學的隨意性。要以確實能夠指導教學和提高教學質量為原則,體現出自己的教學藝術風格。教案應以教學內容為中心,以授課計劃所設計的教學程序為主線,安排好教學的順序,突出重點、難點和教學環節的過渡及時間分配,設計好板書、板圖,設計好教學用具。教案書寫應目的明確,內容符合大綱要求,重點突出,解決難點措施得力,疑點分析清晰,時間分配合理。

教案可有詳案和簡案,新教師或新開課應有詳案,經過教學實踐可逐步過渡到簡案。

二、教案的格式

教案的格式不做統一要求。根據課程性質及專業的特點,各教研室組織教師認真討論,製定相應課程教案的基本格式,經係部討論通過後執行,報教務處備案。原則上相同或相近課程的教案格式應相對統一。

三、教案的基本要素

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封麵:包括學年學期、課程名稱、班級、任課教師等。

2、學期授課計劃。

3、教案:包括學時(一般按2學時為單位撰寫)、教學重點與難點、基本教學方法、教學內容、課外作業、本課小節與改進措施。

四、教案的檢查管理

1、任課教師在授課前應準備好兩周的教案,並在規定時間內將電子文本提交教學秘書(四十歲以上的教師可提交書寫教案),否則視為教學事故。

2、教研室主任在開學二周內檢查任課教師第12周教案。

3、各係、部在教學過程中檢查任課教師的教案。

4、督導組、教務處每學期組織抽查。

5、學期結束時,係、部組織檢查任課教師(在本部門任課的所有教師)的本學期教案,並將電子文本存檔。

五、教案評比

1、每一學年由教務處組織全院性教案展評,展評內容為上學年所授課目的教案,上學年有教學任務的教師必須參加。

2、展評以係、部為單位進行,先由教研室推薦,再由係部綜合比較,評選出優秀教案,優秀率為參展教師的20%左右。主管教學院長、督導組、教務處對各係教案展評過程及優秀教案進行複評。

3、評選出的優秀教案撰寫教師和優秀集體將按學校規定予以獎勵並發文公布,對無故不參加教案展評的教師將按教學事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