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製度
浙江藝術職業學院學期授課計劃管理辦法
授課計劃是教師授課進程的基本安排,也是學院進行教學檢查、評價教師課堂教學質量的重要依據之一。任課教師應在認真查閱專業教學計劃,分析課程教學大綱、教材和學生現狀的基礎上,按學期授課任務書下達的課程總學時數認真填寫。為使學期授課計劃的填寫更加規範,加強對教師教學進度的嚴格管理,現將學期授課計劃管理的有關要求規定如下:
一、授課計劃基本內容
1、基本信息:係(部)、教研室、任課教師、課程名稱、本學期總學時數、授課班級、編製日期
2、授課計劃內容:周次、授課日期、授課內容(章節主要內容)、教學時數、教學形式、課外作業
3、其他:教研室主任審核、係主任審核、審核日期
二、授課計劃填寫說明
1、課程名稱應填寫與專業教學計劃一致的完整規範的全稱,不得簡寫。
2、本學期總學時數指該課程本學期授課任務書下達的課程總學時數。
3、周次應以校曆為準,授課日期按周次對應的迄止日期填寫。
4、授課內容應根據課程教學大綱和教學進程要求填寫,如章節名稱、講授的內容提要、實驗或實訓的名稱、課堂討論的題目等。
5、教學時數應填寫教學所需的學時數。
6、教學形式指講授、實驗實訓、習題課、答疑課、討論課、演示錄像示教課、上機實習、參觀等。
7、課外作業指習題、課程論文、調查報告、實驗報告、讀書報告、查閱文獻資料等。
三、授課計劃填寫要求
1、任課教師對自己所承擔的課程,應根據教學大綱的要求認真安排教學內容和教學進度,然後填寫授課計劃。每周之間要用橫線隔開。
2、按學院統一格式和要求認真填寫。學期授課計劃一式三份(可複印),教師、教研室、係(部)各一份。
3、同一課程由多位教師同時授課(如:同層次、同學時、同要求的公共基礎課),應在任課教師共同研究討論的基礎上,填寫一份學期授課計劃。
四、授課計劃的管理
1、任課教師製訂的學期授課計劃,由教研室主任根據課程大綱審核後報係、部主任簽批,在開學後一周內,送教學秘書處存檔。
2、授課計劃執行中必須變動內容、順序時,應說明原因,經教研室主任審批,報各教學係、部備案。
附表:浙江藝術職業學院學期授課計劃
浙江藝術職業學院學期授課計劃
20—20學年第學期
係、部教研室教師
課程名稱本學期總學時數
授課班級 編製日期
周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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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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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內容(章節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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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
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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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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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外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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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主任審核: 係、部主任審批: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