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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章製度

浙江藝術職業學院教室管理條例
作者:教務處 來源:本站原創 發布時間:2006-09-20 瀏覽:11245

浙江藝術職業學院教室管理條例

教室是學校實施教學的場所。為維護我院正常的教學秩序,為學生創造良好的學習環境,特製訂浙江藝術職業學院教室管理條例,請各有關部門遵照執行。

一、教室調度

1、學院教學主樓所有教室(含公共基礎課教室、多媒體教室、語音室、階梯教室、欣賞室、電鋼琴教室)均由教務處統一調度使用,安排教學。

2、教務處在開學前確定每個班級公共基礎課教學和選修課教學的教室課表。教室一經排定,除教務處根據需要調整之外,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隨意調換。

3、各係在開學前負責排定所屬各專業教學的教室課表,報教務處備案。需要調整教室時,由係負責本係專業教室調度。

4、教務處負責對日常機動教室、學生自修教室、各部門因組織教學活動臨時調用和各教學係、部班級召開會議借用教室以及各類考試教室的安排。

5、學院內各部門要使用教室,必須向教務處申請,教務處在不影響正常教學的前提下予以安排。

6、成教部教學使用教室,需在每學期開學前兩周,將課表及需用教室計劃交教務處,以便統籌安排。

7、學院各部門舉辦非學曆教育培訓班,需在辦班前將需用教室計劃交教務處,以便按需提供教室。

8、教師申請專用教室(多媒體、語音、電鋼琴、欣賞、計算機等教室)須在各係部落實教學任務時提出申請要求,各係部上傳任務書時注明,由教務處根據全院教師需求和專業教室的數量進行統籌安排。

二、教學設施管理

(一)公共基礎課教室

1、總務處負責定期檢查,並保證教室內的用電、門窗、講台、黑板、課桌椅等教學設施的完好。如有損壞,專職管理人員必須及時上報,總務處必須及時修複。

2、後勤服務公司負責指派人員保持教學主樓教學環境的清潔衛生,包括教室衛生,如有汙損,應及時處理。

3、教室內電視機等教學設備,不得隨意挪作他用或搬出教室。如有損壞,校產設備科必須及時聯係修複

(二)專用教室(多媒體、語音、電鋼琴、欣賞、計算機等教室)

1、任課教師必須在首次使用前進行操作學習,熟練掌握後方可正式使用。如兩次不來上課,且不事先通知,視為自動放棄使用權。

2、專用教室上課由專職管理員提前5分鍾開門。任課教師要提前5分鍾到位檢查儀器設備,一旦發現設備無法啟動,及時告知專職管理員確認,在有空餘教室的前提下,進行臨時調換;因人為原因造成設備故障,及時通知專職管理員。任課教師有義務協助管理員查明原因。

3、上課期間任課教師必須嚴格按規程操作,設備處於工作狀態時,教師不得離開教室或讓學生代管,嚴禁學生上主控台操作,下課後整理好設備,太好專用教室使用日誌,關閉總電源,關好門窗。

4、凡在語音室、電鋼琴教室上課的學生要固定座位並填寫座次表,上課時不得隨意變動。

5、上課前,學生應檢查自己的設備(包括耳機),若發現問題請及時通知管理人員,如人為損壞,須照價賠償。

6、教師和學生要共同維護專用教室的設備完好和環境整潔,嚴禁將水、飲料放在設備台麵上,不得在桌麵和隔板上亂寫亂畫,嚴禁在室內吸煙,不得在室內吃東西、亂扔紙屑果皮。

7、專職管理員嚴格旅行崗位職責,督促檢查教師填寫專用教室使用日誌,每天下班前須對各個教室進行檢查,發現有故障的設備,及時上報設備科維修,確保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

8、專職管理員必須堅守崗位,熱情服務,虛心聽取教師和學生的意見,不斷改進服務態度和服務質量。對違反規定的現象,管理員及時指出,情節嚴重者,告知有關部門處理。

本辦法由教務處教務科和總務處共同負責實施,解釋權歸教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