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委

團學新聞動態


浙江藝術職業學院學生會組織改革情況公示

為落實共青團中央、教育部、全國學聯聯合下發的《關於推動高校學生會(研究生會)深化改革的若幹意見》,以及《高校學生會組織深化改革評估工作方案》要求,接受廣大師生監督,現將我校學生會改革情況公開如下。

一、改革自評表

組織名稱:浙江藝術職業學院學生會

項目

驗收結論

備注

1.堅持全心全意服務同學,聚焦主責主業開展工作。未承擔宿舍管理、校園文明糾察、安全保衛等高校行政職能。

?達標

□未達標


2.工作機構架構為“主席團+工作部門”模式,未在工作部門以上或以下設置“中心”、“項目辦公室”等常設層級。

?達標

□未達標


3.規模

校級學生會組織工作人員不超過40人,學生人數較多、分校區較

多的高校不超過60人。

?達標

□未達標

實有35

校級學生會組織主席團成員不超過5人。

?達標

□未達標

實有5

校級學生會組織工作部門不超過6個。

?達標

□未達標

實有6


4.除主席、副主席(探索實行輪值製度的高校為執行主席)、部長、副部長成員外未設其他職務。

?達標

□未達標


5.學生會組織工作人員為共產黨員或共青團員。

?達標

□未達標


6.學生會組織工作人員中除一年級新生外的本專科生最近1個學期/最近1學年/入學以來三者取其一,學習成績綜合排名在本專業前30%以內,且無課業不及格情況;研究生無課業不及格情況。

?達標

□未達標


7.校級學生會組織主席團候選人均由學院(係)團組織推薦,經學院(係)



黨組織同意,校黨委學生工作部門和校團委聯合審查後,報校黨委確定;校

?達標

級學生會組織工作部門成員均由學院(係)團組織推薦,經校黨委學生工作

□未達標

部門和校團委審核後確定。


8.主席團由學生代表大會(非其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常任代表會議等)選

?達標


舉產生。

未達標

9.201910月以來召開了校級學生(研究生)代表大會。

?達標

未達標

召開日期為:擬定12月初

10.校級學生(研究生)代表大會代表經班級團支部推薦、學院(係)組織

?達標


選舉產生。

□未達標

11.學生會組織認真學習貫徹全國學聯二十七大會議精神有實質性舉措,學生會工作人員普遍知曉習近平總書記賀信和黨中央致詞精神,了解全國學聯大會報告和章程修正案基本內容,了解團中央、教育部有關工作要求。

?達標

□未達標



12.組建以學生代表為主,校黨委學生工作部門、校團委等共同參與的校級學生會組織工作人員評議會;主席團成員和工作部門負責人每學期向評議會述職。

?達標

□未達標


13.學生會組織工作人員參加評獎評優、測評加分、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等

?達標


事項時,依據評議結果擇優提名,未與其崗位簡單掛鉤。

□未達標

14.學生會組織的建設納入了學校黨建工作整體規劃;黨組織定期聽取學生

?達標


會組織工作彙報,研究決定重大事項。

□未達標

15.明確1名校團委專職副書記指導校級學生會組織;聘任校團委專職副書

?達標


記或幹部擔任校級學生會組織秘書長。

□未達標


二、《浙江藝術職業學院學生會章程》

見附件

三、校級組織工作機構組織架構圖

四、校級組織工作人員名單

姓名

政治麵貌

院係

年級

最近1學期/最近1學年/入學以來學習成績綜合排名

是否存在課業不及格情

院係、班級學生工作經曆

1

孫陳安

共青團員

文化管理係

三年級

1/29

校學生會執行主席、18公共文化(定向)2學習委員

2

章蜜

共青團員

文化管理係

三年級

1/30

校學生會執行主席、校學生會聯絡部部長


3

嚴濤

共青團員

音樂係

三年級

9/25

校學生會執行主席、校學生會誌工部部長、18歌舞組織委員

4

餘文傑

共青團員

美術係

三年級

14/44

校學生會執行主席、校學生會聯絡部副部長

5

倪惠惠

共青團員

影視技術係

三年級

1/37

校學生會執行主席、影視技術係學生會執行主席、18多媒體2班班長、19多媒體班班助

6

薑欣怡

共青團員

文化管理係

二年級

1/30

校學生會媒體宣傳部負責人、反邪教社社長、19公共文化班團支書、20公共文化班班助

7

陳安琪

共青團員

戲曲學院

一年級

6/29

校學生會媒體宣傳部負責人、戲曲學院宣傳編輯部負責人

8

吳京濤

共青團員

文化管理係

二年級

8/32

校學生會學習發展部負責人,19定向2團支書

9

陳宣綺

共青團員

音樂係

一年級

6/19

校學生會學習發展部負責

10

楊陽

共青團員

文化管理係

二年級

2/30

校學生會文體創新部負責人,文化管理係團學體育部負責人,19公共文化班班長,國旗儀仗隊成員

11

鄭仁敏

共青團員

影視技術係

二年級

2/45

校學生會文體創新部負責人,19聲像工程班班長,羽毛球社團社長

12

章紫晶

共青團員

影視技術係

二年級

2/37

校學生會誌願實踐部負責









人、影視技術係團總支組織委員20攝影攝像1班班長

13

王思怡

共青團員

文化管理係

二年級

6/32

校學生會誌願實踐部負責人、19定向2班副班長

14

朱欣怡

共青團員

文化管理係

二年級

1/32

校學生會社團活動部負責人、19定向2班學習委員

15

應邦校

共青團員

文化管理係

二年級

8/45

校學生會社團活動部負責

16

趙靈彬

共青團員

文化管理係

二年級

5/32

校學生會社團活動部負責人、文化管理係團學編外成員、19文創副部長、記者團新聞部骨幹記者

17

黃蕾

共青團員

美術係

二年級

1/46

校學生會生活服務部負責

18

薑歌

共青團員

文化管理係

一年級

媒體宣傳部成員、20公共文化(定向)2副班長

19

張晟暘

共青團員

美術係

一年級

媒體宣傳部成員、20環境藝術設計學習委員

20

王知殷

共青團員

戲劇係

一年級

媒體宣傳部、20演藝班心理委員

21

吳靜怡

共青團員

美術係

一年級

學習發展部成員、20廣告設計與製作團支書

22

林源

共青團員

影視技術係

一年級

學習發展部成員

23

施雨潔

共青團員

文化管理係

一年級

學習發展部成員

24

來星雨

共青團員

文化管理係

一年級

文體創新部成員、20公共文化文藝委員

25

夏禹

共青團員

文化管理係

一年級

文體創新部成員、20公共文化(定向)2體育委員


26

謝曉妍

共青團員

影視技術係

一年級

文體創新部成員

27

毛愷怡

共青團員

文化管理係

一年級

誌願實踐部成員、20公共文化(定向)1宣傳委員

28

胡楊洋

共青團員

影視技術係

一年級

誌願實踐部成員、20音像技術團支書

29

陳恩

共青團員

美術係

一年級

誌願實踐部成員、20服裝副班長

30

姚四方

共青團員

文化管理係

一年級

社團管理部成員、20文物修複生活委員

31

莊若宇

共青團員

舞蹈係

一年級

社團管理部成員、20舞蹈表演副班長

32

王希遠

共青團員

音樂係

一年級

社團管理部成員、20鍵盤團支書

33

何豔豔

共青團員

美術係

一年級

生活服務部成員

34

馮戴智

共青團員

文化管理係

一年級

生活服務部成員、20公共文化生活委員

35

何洛浩

共青團員

文化管理係

一年級

生活服務部成員

五、校級組織主席團成員候選人產生辦法及選舉辦法

候選人產生辦法:主席團候選人要具有一定代表性,原則上從校、院係兩級學生會工作人員和各專業優秀學生典型中選舉產生。候選人由本人自薦、院係團組織推薦等方式產生候選人預備人選並征求學生所在院係黨組織意見,由校黨委學生工作部和校團委聯合審查無誤後報學校黨委確定候選人新一屆浙江藝術職業學院學生會擬設主席團成員5

選舉辦法:召開浙江藝術職業學院第八次代表大會采用無記名投票選舉的方式產生主席團成員。

六、校級學生代表大會召開情況

定於20201215日召開。



七、校級學生代表大會代表產生辦法

正式代表名額按全校學生數的3%分配,計136席,覆蓋各院係及主要學生社團。根據學生數擬定:戲曲學院代表團4席,戲劇係代表團10席,音樂係代表團30席,舞蹈係代表團14席,美術係代表團20席,影視技術係代表團20席,文化管理係代表團21席,學生社團代表團17席。

正式代表應通過班級推薦、院係學生會組織選舉產生,原則上覆蓋各個年級,並經同級團組織、黨組織審核,在所在工作範圍內公示5天,無異議後向校第八次學生代表大會籌備秘書處報送。

列席代表原則上為校級團學組織代表,各院係團學組織代表,社團代表。包括校團委書記、副書記,各院係團總支書記,上一屆學生會主要幹部。列席代表擬定為16席,其中各院係代表團各2席,學生社團代表團2席。列席代表由各代表團組織推薦產生。

八、校級組織工作人員述職評議辦法(或其他有關製度文件

1.按時按程序召開學生代表大會,聽取和審議通過上一屆學生會工作報告及其他文件;

2.每定期召開學生會工作例會學生委員會委員全體會校、院係兩級學生主席聯席會議研究部署近期工作

3.每學期末召開述職大會向校黨委學生工作部、校團委及時述職學期工作。

九、學校黨委指導學生會組織工作情況

學校黨委把學生會建設納入學校黨建工作整體格局進行統籌謀劃,構建了黨委統一領導,黨委學生工作部統籌負責,團委具體指導,組織部、宣傳、教務等部門分工合作、協調運行的工作機製。學校黨委定期聽取學生會工作彙報,研究決定重大事項。學校黨委學生工作部和學校團委共同研究學生會的規章製度、工作規劃和工作人員遴選等重要事項。黨委負責學生工作的副書記分管學生會工作,負責教學工作的副校長參與學生會管理。在校黨委指導下,學工部、團委通過前期調研,學院座談等方式頂層謀劃學生機構改革路線圖、時間表,係統推進校係兩級學生會在立足職能定位、聚焦主責主業、優化組織架構、精簡人員規模、提升運行效率,加強校係聯動等方麵的具體方案。


十、校團委指導學生會主要責任人

序號

類別

姓名

是否為專職團幹

備注

1

分管學生會組織的 校團委副書記

鄭吟


2

學生會組織 秘書長

鄭吟



浙江藝術職業學院學生會章程

(修正案)

第一章

第一條在黨的領導和團的指導下,為進一步明晰學生會組織的基本定位和職能,推動學生會組織規範管理、科學發展,充分發揮學生會組織開展工作的積極性、創造性,依據《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章程》《高校學生會組織章程製定辦法》《學聯學生會組織改革方案》及其它有關文件規定,為表達和維護學生的正當權益,規範健全學生會製度,結合本校實際,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浙江藝術職業學院學生會(以下簡稱“校學生會”)是在校黨委和上級學聯的領導,校黨委學工部和校團委的具體指導下,獨立自主開展工作的全校學生的群眾性組織,是高校黨政聯係廣大同學的主要橋梁和紐帶,是尊重學生主體地位、完善學校內部治理結構的重要方麵。

第三條校學生會的宗旨是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持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堅持以學生為本,堅持為了同學、代表同學、服務同學、依靠同學,從同學中來、到同學中去,將廣大同學最廣泛最緊密地團結在黨的周圍;圍繞學校黨政中心開展工作,發揮橋梁紐帶作用為推進我校“雙高”建設而不懈奮鬥。

第四條民主集中製是校學生會的根本組織原則和領導製度。

第五條校學生會的基本任務:

(一)遵循和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重要思想特別是對青年學生工作的重要指示,以保持和增強政治性、先進性、群眾性為目標,在黨的領導、團的指導下,團結和引導廣大同學緊跟黨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努力成長為又紅又專、德才兼備、全麵發展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複興的中國夢貢獻青春力量;

(二)維護校規校紀,倡導良好的校風和學風,促進同學之間、同學與教職工之間的團結,協助學校建設良好的教學秩序和學習生活環境;

(三)溝通學校黨政部門和廣大同學的聯係,通過各種正規渠道,反映同學的建議、意見和要求,參與涉及學生的學校事務和民主管理,維護學生的正當權益;

(四)幫助和指導院係學生會開展工作,積極加強本校與外校之間的聯係和交流,促進各個學生組織之間的健康平穩發展;

(五)堅持從嚴治會,規範學生幹部管理,強化學生幹部的群眾意識、責任意識、奉獻意識,更好推進學生幹部轉變作風,堅決抵製和克服脫離廣大同學的傾向,以實際行動做好廣大同學的表率,贏得廣大同學的信賴;

(六)組織學生開展思想教育活動、學習活動、文娛活動、校園公益勞動等服務活動和社會實踐活動,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麵發展;

(七)堅持全心全意服務同學,聚焦主責主業開展工作,做好學校與廣大同學間的橋梁紐帶,通過學校各種正常渠道,反映同學的建議、意見和要求,協助學校解決學生校園生活中遇到的問題。

第六條校學生會的一切活動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為最高準則。

第七條校學生會參加浙江省學生聯合會,作為浙江省學生聯合會副主席團體會員,承認並遵守《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章程》和《浙江省學生聯合會章程》。

第二章

第八條校學生會實行個人會員與團體會員結合製。

(一)校學生會是浙江藝術職業學院全校學生的群眾組織。凡取得浙江藝術職業學院學籍的全日製在校學生,承認校學生會章程,不分年齡、性別、民族、宗教信仰、政治麵貌均可入會成為個人會員;

(二)各院係學生會、各班委會為校學生會團體會員。

第九條會員的基本權利:

(一)會員行使選舉權和表決權,同時享有被選舉權(受學校處分者除外);

(二)會員有權通過校會信箱、建言獻策等合理途徑對校學生會存在問題提出建議並要求答複;

(三)會員對校學生會組織的各種活動有知情權和參與權;

(四)會員有權要求校學生會支持和保護其正當權益,校學生會將通過各種渠道,向學校有關部門反映會員的建議、要求和意見。

凡受到留校察看處分者,在留校察看期間不享有上述權利。

第十條會員的基本義務:

(一)堅持正確政治方向,牢牢堅持黨性原則,牢牢堅持正確輿論導向,認真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高等教育發展和人才培養的一係列重要講話精神;

(二)遵紀守法,遵守校規校紀,維護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

(三)遵守校學生會章程,執行校學生會決議,維護校學生會聲譽,積極參加校學生會的各項活動,完成校學生會交給的各項任務;

(四)理解並配合各級學生會組織的活動。

第十一條對違反校學生會章程,違反校規校紀的會員,校學生會有向學校申請給予處分的權利。

第三章權力機構

第十二條浙江藝術職業學院學生代表大會(以下簡稱“學生代表大會”)是校學生會的最高權力機關,為學生會開展活動提供必要條件,支持其在學生管理中發揮作用。

第十三條學生代表大會召開的周期一般為一年。特殊情況下,由校學生會主席團提議,並得到學生委員會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同意,報請校黨委和省學聯批準,可以提前或推遲舉行。學生代表大會應當有三分之二以上當選代表參加才能召開。

第十四條學生代表大會進行選舉和通過決議實行表決製。

學生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製定或修訂學生會組織章程,監督章程的實施;

(二)聽取、審議、批準上一屆學生會組織的工作報告;

(三)選舉產生新一屆學生委員會;

(四)選舉產生出席上一級學聯學生會組織代表大會的代表;

(五)開展提案工作,征求廣大同學對學校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參與學校治理,合理有序地表達和維護同學正當權益,及時反饋提案處理落實的整體情況;

(六)討論和決定應由學生代表大會決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五條學生代表大會代表經班級、院係學生會組織進行差額選舉產生,並經由所在院係黨組織確定,代表名額分配由上屆學生委員會討論決定,一般不低於學生會組織所聯係學生人數的1%,名額分配要覆蓋各個院係、年級及主要社團,其中非校、院係級學生會骨幹的學生代表一般不低於60%,代表由差額選舉產生,差額比例不低於20%。各院係代表名額原則上依照各院係學生會組織會員人數按比例分配,代表名額不足3人的以3人計。

第十六條學生代表大會代表應符合的基本條件:

(一)全日製在校學生;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遵守學校章程和規章製度;

(三)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良好的品德和責任感,品行端正,積極上進;

(四)能夠真實充分反映同學訴求,積極熱心表達同學意願。

第十七條學生代表大會代表的權利:

(一)通過符合學生會組織章程規定的民主程序,在學生代表大會上充分發表意見和建議,享有表決權;

(二)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三)在職權範圍內以個人或者聯名方式提出提案,並對提案辦理情況進行詢問和監督;

(四)對學生會組織的工作提出建議、批評和實行監督。

第十八條學生代表大會代表的義務:

(一)積極行使代表權,認真履行代表職責,按時參加相關會議;

(二)認真學習,不斷提高思想政治素質和參與學校治理的能力;

(三)密切聯係學生,反映學生的意見和要求;

(四)監督學生會組織開展工作,提出改進措施和工作建議。

第十九條浙江藝術職業學院學生委員會在學生代表大會閉會期間行使學生代表大會的權力。

第二十條學生委員會由當選為委員的會員組成,每屆任期一年,學生代表大會如提前或推遲舉行,其任期相應改變。學生委員會委員由於離任、畢業等原因不再擔任學生委員會委員,則由所任職務的繼任者接任學生委員會委員;由於違反國家、學校、學生會相關規定不能擔任學生委員會委員,由該組織另推舉人選進行差額選舉增補進學生委員會。學生委員會全體會議應當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員參加才能召開。

第二十一條學生委員會的職權:

(一)在學代會閉會期間,執行學生代表大會決議,決定學生會的重大事項;

(二)代表全校同學對學生會工作進行監督;

(三)聽取、審議上一屆學生會的工作報告;

(四)籌備和召開下一屆學代會;

(五)討論和決定應由學生委員會決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四章執行機構

第二十二條校學生會主席團是學生會的最高決策機構和執行機構。

第二十三條主席團由學生代表大會選舉產生,選舉結果向大會公告,並須在校黨委學工部和校團委的指導下予以確定後經校黨委和省學聯批準。主席團由5名成員組成,設執行主席(4人)+輪值主席(1人)製。

第二十四條主席團的職責:

(一)主席團在學生工作中嚴格執行學生會章程;

(二)負責主持學生會的全麵工作,製定學生會的總體工作計劃,貫徹民主集中製原則,對學生會工作實行集體領導;

(三)主席團對內主持學生會的日常管理工作,對外代表學生會開展活動,並通過主席團會議等形式,決定學生會的重要工作與活動安排;

(四)主席團負責學生會各職能部門負責人的批準和任免,並負責學生幹部的考核,各部門工作的考核,幹部培訓及評優推薦等工作;

(五)主席團負責主持召開學生會主席團會議、學生會各職能部門負責人會議,聽取意見和建議,討論製定學生會工作計劃、決定、布置各項工作;

(六)負責學生會內部的思想、組織、作風和製度建設,對學生會出現的重大問題進行討論,嚴格按照學生會章程進行處理;

(七)與院係學生會主席團進行溝通交流,上傳下達,指導各院係學生會的基層學生工作;

(八)完成學生會其他重要工作任務。

第二十五條校學生會因工作需要,設置6大部門,分別為:

1.媒體宣傳部(新聞宣傳、“浙藝青年”新媒體中心、“浙藝之聲”廣播台)

2.學習發展部(學風建設、組織督察、班團建設)

3.文體創新部(文藝活動、體育活動、創新創業)

4.誌願實踐部(誌願活動審批、時數報批、社會實踐)

5.社團管理部(社團管理、社團年審、社團發展)

6.生活服務部(公寓服務、權益服務、膳食服務)

各職能部門實行負責人管理製,各部門負責人對主席團負責,在工作中受主席團監督。

第二十六條職能部門負責人通過公開競聘方式產生,可由主席團提名、學生委員會表決通過,若公示、試用期內無異議,公布最終名單。

第五章基層組織

第二十七條校學生會的基層組織是各院係學生會、班委會,在各院係黨組織和校學生會的雙重領導及院係團組織的指導下開展工作。校學生會明確建立學生會組織“學校、院係、班級”三級聯動的工作格局,明確校學生會對於院係學生會、班委會的指導職責。

第二十八條各院係學生會職責:

(一)各院係學生代表大會召開周期為一年,院係學生會主席團由各院係學生會代表大會或全體大會選舉產生;

(二)各院係學生會組織機構由各院係根據自身實際情況自行設置,院係學生會應自覺接受各院係黨組織、校學生會的領導和各院係團組織的指導;

(三)各院係學生會換屆換任及主要幹部變動必須及時向校學生會申報備案;

(四)各院係學生會的組織機構、職責權限、工作程序原則上應與校學生會對應,有責任協助校學生會開展工作,有義務及時向校學生會彙報情況,每年至少1次通過集中會議或書麵形式向校學生會進行工作報告及意見建議。

第二十九條各班委會職責:

(一)班委會由全班大會選舉產生,接受所在院係黨組織的領導,可對學生會工作進行監督和建議,並積極配合學生會開展工作;

(二)班委會任期一年,可連選連任,對全班同學負責並報告工作;

(三)班委會應該團結全班同學,保證校學生會、院係學生會各項工作和任務的落實,並根據班級具體情況,依照規章製度積極主動地開展工作。

第六章學生骨幹

第三十條校學生會學生骨幹的選拔條件:

(一)政治合格。擁護黨的領導,理想信念堅定,遵守校規校紀,無任何違法違紀行為;

(二)學習優秀。學習綜合成績排名在本專業30%以內,無考試不合格現象,能正確處理好學習與工作的關係;

(三)品德優良。尊敬師長,團結同學,誠實謙虛,禮貌待人,以身作則,起模範作用;

(四)工作能力強。有團結協作精神,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社會實踐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

(五)群眾基礎好。堅持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堅持為了同學、代表同學、服務同學、依靠同學,堅持從同學中來,到同學中去。

第三十一條校學生會學生骨幹的選拔程序:

(一)選拔報名均采取院係推薦和個人自薦相結合的方式;

(二)報名通過後進行多種選拔考核,一般分為筆試和麵試,選拔將遵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以更好的服務廣大同學為宗旨,進行擇優篩選;

(三)選拔通過後的學生骨幹會經公示、試用期,接受廣大同學的監督,若無異議,則公布最終名單。

第三十二條校學生會學生骨幹的退出機製:

(一)學生會作為一個為廣大同學服務、無私奉獻的有序組織。為保證學生會良好風氣、風尚,學生會不允許學生骨幹隨意、無故退出學生會;

(二)學生骨幹任期內,出現無法正常完成學業、考核不合格、違法違紀、思想態度不端正問題、濫用職權或其他原因無法正常履行職責現象的學生骨幹,予以勸退、免職或罷免。情況嚴重者,可向學校申請處分決定。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本章程在浙江藝術職業學院學生會內具有最高效力,自學生代表大會通過之日起生效,學生會內的任何機構不得製定與本章程相抵觸的規章、文件、決定。

第三十四條本章程的最終解釋權屬於浙江藝術職業學院學生會。